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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练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5/14 8:22:0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陈慧灵

来源:《人民教育》2012第7期   作者:黄正平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教育是育人的事业,教师是特殊的职业。根据教师职业特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凝练和培育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提炼。
  有学者认为,人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价值观念,不是这样的价值观念,就是那样的价值观念,总会有一种价值观念为人所把握,总会有价值观念为他解释生活的意义。自教师职业产生以来,教师职业生活都是在其价值观的指导下进行的。教师价值观是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形成的教育对人的意义、作用、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的教师价值观有其不同的特点,但总有一些教师价值观的内容是恒久的、普遍的、基本的、共同的。因此,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今天,需要总结提炼指向明确、持久有效、语言简洁的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
  根据教师职业特点以及教师在教育工作中所要处理的主客体关系,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可提炼为:忠诚教育、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要求教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守高尚情操,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崇尚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
  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这五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是反映当代教师与教育事业、教育对象、肩负责任、自身要求、治学态度等方面关系最基本、核心的价值观念,体现了我国教师的优良传统、时代发展对教师的要求以及教师价值追求的统一。其中,忠诚教育是教师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关爱学生是教师核心价值观的灵魂,教书育人是教师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为人师表是教师核心价值观的关键,严谨治学是教师核心价值观的保证。
  二、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依据分析。
  教师价值观的内涵十分丰富,如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志存高远、奋发进取、终身学习、淡泊名利、团结协作等,都是非常重要的价值观,但有的是属于公民道德的价值范畴,有的是各行各业都应当具有的价值准则和价值取向。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是教师职业所特有的,是可以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维度得到体认的。
  (一)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依据。
  1.价值观理论。
  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价值是指客体对于主体具有积极意义,它能够满足人、阶级和社会的某种需要,成为他们的兴趣、意向和目的。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基本关系。价值观,就是人们关于某种事物对人的作用、意义、价值的观点、看法和态度。
  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价值体系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价值观,是一种社会制度长期普遍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它是整个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看,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人、一个集团乃至一个国家和民族长期秉承的一整套根本原则。价值观念体系能够成为核心价值观必须具备两个品格:一是必须体现人文精神的时代特征,二是必须赢得社会中大多数人的认同。
  从价值观的基本理论来看,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是教师价值体系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价值观,是教师这一职业长期普遍遵循的基本价值目标和价值准则,是整个教师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
  2.教师职业属性。
  教育是传承人类文明的事业,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也是由教师职业的专业属性决定的。
  教师是一个专业性的职业。专业化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教师专业化表达的最基本的含义就是要把教育教学视为专业,把教师视为专业人员。作为专业人员,需要长期的专门训练,有较高的学历要求;需要专门的知识技能,教师不仅要有所教的学科专业知识,也要有教育专业知识和能力;需要把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融为一体,通过行动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需要有专门的从业资格要求和专门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需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职业投入感强,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
  教师是一个特殊性的职业。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教师的劳动对象是有着千差万别的活生生的人,是可塑性大、模仿性强、尚未成熟的儿童和青少年;教师的劳动任务主要是从学生的心理上去造就完美的个性,塑造高尚的灵魂;教师的劳动“产品”,具有全面性和高质量,既要求每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又要注意因材施教,更好地发展各种类型学生的个性;教师的劳动手段,是以自己的学识、才能、思想水平和道德品质培养学生;教师的劳动过程,是直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处理得如何,直接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教师是一个教育性的职业。教师是一种以育人为中心的职业。对于一名教师来说,他的专业性首先体现在教育性上,因为他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研究教育对象,研究教与学之间的关系,同所教学科知识的相对稳定不同,教育对象是变化的、动态的、个性化的,一名合格教师的素质主要体现在他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上。因此,不管是哪个学科的教师,他首先是一名教师,其次才是一位学科教师。教师职业的首要特点在于其本质是“育人”,以教育他人、培养他人为神圣职责,所教学科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都要服务于、服从于育人这个总要求。所以,教师是一种有别于学科研究人员的专门人才。
  教师职业的专业性、特殊性、教育性等性质特点,决定了教师核心价值观与其他职业不同,忠诚教育、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是教师这一职业内在的本质规定,是当代教师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取向、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
  (二)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依据。
  1.我国教师价值观的优良传统。
  核心价值观是建立在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之上的,具有民族性。我国自商周以后,教育逐渐成为社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教师职业随之产生。孔子是最早较为全面地总结和概括教师人格思想的,他首先提出“有教无类”、教育平等的主张,认为教育应为大多数人服务,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不应受到贫富、贵贱、年龄和地区的限制。孔子也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提出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教育原则和强调教师人格作用的人。
  孟子继承孔子的学说,强调教师以身作则,认为“教者必以正”,他重视教师的道德修养,主张 “反求诸己”,鼓励多做“内省”工夫,而“知耻”则是修养的先决条件。
  孔子、孟子的儒家思想要求教师应当忠于职守,勤于执教,对待知识学而不厌,甚至废寝忘食,乐以忘忧;对待学生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对待国家和人民要克己奉公、甘为“孺子牛”。此外,还强调“经师”与“人师”的有机统一等。这些思想对千百年来教师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于构建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有着共同的价值观。人们常把教师比喻为“红烛”、“人梯”、“春蚕”、“铺路石”,意在表达教师的无私和伟大。如陶行知先生所说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就是对教师价值观的一种经典表述。
  因此,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是对我国教师价值观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2.当代教师价值观的实践取向。
  教师核心价值观不会从天而降,它来源于且只能来源于实践。作为一定社会意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人的价值观都是建构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是一定时代人们的社会存在、社会实践、生活经历的产物和表现。这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倡导和努力践行着教师的核心价值观。2011年9月10日,教育部在公布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时指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是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
  因此,从当代优秀教师的基本经验和价值追求以及人们对教师价值观的实践取向来看,忠诚教育、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是其集中体现。
  三、正确理解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
  正确理解和把握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需要厘清教师核心价值观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将教师核心价值观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同起来,以为构建教师核心价值观就是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其实,价值观属于观念形态,教师职业道德属于规范层次,两者是有区别的。规范是指人们为实现自己的理想、根据自己的观念制定的、供一个社会群体诸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标准,它限定人们在一定情境中应当怎样行动。
  教师核心价值观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调节体系。一方面,有什么样的教师核心价值观就必然会有什么样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实现教师核心价值观的规则体系,是获得教师价值目标的手段。教师核心价值观要通过规范“引申”为教师在某种情境中如何行动的规则,才能具体指导教师的行动,实现价值指导活动的功能。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在现实生活中教师职业道德不仅是指道德,也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立场和态度、法纪观念和行为等内容。
  从教师承担的社会责任、教师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对教师人格的期望评价以及众多优秀教师的素质表现看,教师职业道德已远远超出了教师职业和一般道德的范围,而是作为社会的公民和先进分子所应具备的素质。因而有学者将教师职业道德分为三个基本层次,即理想层次、原则层次、规则层次,这是值得商榷的。因为,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应当是规则层面的内容,而理想和信念等是价值观层面的内容。因此,需要修改和完善现行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理想和信念方面的内容上升到教师核心价值观层面,使其更为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值得关注的是,教育部最近公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将教师专业标准三个维度(人们通常所指的专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中的专业道德(或职业道德)表述为“专业理念与师德”,将专业理念(价值观念)与师德加以区分,想必是经过深入思考的。总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教师核心价值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展开和延伸,是践行教师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证。
  [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委托项目“当代教师核心价值观研究”(批准号:2011SJA80001)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系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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