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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须知(新)
发布时间:2020/10/10 15:06:5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陈慧灵


1、读者需持本人借阅证入馆借阅书刊资料,借阅证遗失请及时挂失补办。

 

2、借书请使用代书板,阅后不借书刊资料请放回原位。

 

3、阅览室的工具书、当月期刊、报纸等资料仅可在馆内阅览,不得外借。

 

4、借书权限:

1)教师借阅证可借书20本,借书期限90天。

2)学生借阅证可借书10本,借书期限30天。

3)若有超期图书必须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后方可再借。

 

5、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全开放借阅,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一律不得带出馆外。

 

6、读者自觉爱护书刊,不圈点、涂抹或剪裁,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7、教职工调离,学生转学、毕业前均须还清所借全部书刊。

 

8、学生不携带零食进入图书馆各室,不大声喧哗,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感谢全校师生对图书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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