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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营优秀营员条例
发布时间:2020-09-04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刘天露

军训营优秀营员条例

 

1.思想品行好,关心国防事业。政治合格,思想敏锐,关心他人,尊重首长,团结学友,能摆正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2.训练态度端正,训练质量优良。能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训练认真,动作规范,虚心好学,勤于思考。

3.遵守纪律好,生活作风严谨,严格执行条令、条例,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吸烟、不酗酒。军容严整,内务卫生标准化。

4.命令意识强,助手作用明显。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积极配合各级首长搞好训练,善于把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主动为领导分忧解难,成为教员与学员之间的桥梁。

5.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以校为家,关心集体,关心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6.对成绩优秀的学员进行表扬和表彰,并报学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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