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6年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
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5〕142号),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教育人才创新能力,提升全市教育人才整体水平,根据《常州市市级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6〕2号),发布《2016年度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资助对象、项目、数量和标准
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列入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教育创新项目团队、教育领军人才、市级教育管理拔尖人才、教育专业重点学科博士和教育成果奖励,2016年资助项目和数量详见(附件一)。
二、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
符合《常州市市级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助项目申报条件的,由申请人根据《教育创新项目团队申报条件》(附件二)、《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确认条件及申报评审条件》(附件三)和《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教育成果奖励一事一议评审标准》(附件四)要求,填写《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学历资历、获得荣誉、科研成果、申请资助的项目等相关材料。
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分别装订成册。附件材料须双面打印,总页数不得超过40页。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份。另附两名同行同类型及以上专家的推荐意见。
三、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和审定
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并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经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今年7月30日左右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向教育创新项目团队或高层次教育人才所在单位划拨相应的资助项目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
2016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二)受理单位
常州市教育局,联系人:周炜,电话:85681330。
附件一
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
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数量和标准
资助项目 |
方式 |
级次 |
数量 |
标 准 |
教育创新项目团队 |
引进 |
省级及以上 |
若干 |
50-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
申报确认 |
市级 |
2 |
1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
|
教育领军人才 |
引进 |
国家级 |
若干 |
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50万元购房补贴 |
省级 |
2 |
2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10万元购房补贴 |
||
市级 |
2 |
5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
||
申报确认 |
国家级 |
若干 |
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
|
省级 |
若干 |
1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
||
培养 |
市级 |
30名以上 |
五年培养期,培养期内每人每年1万元培养经费资助 |
|
教育管理拔尖人才 |
培养 |
市级 |
50名以上 |
五年培养期,培养期内每人每年5000元培养经费资助 |
教育专业重点学科博士 |
引进 |
|
1 |
5万元奖励 |
培养 |
|
若干 |
3万元奖励 |
|
教育成果奖励 |
—— |
|
若干 |
见附件3 |
注:1.引进是指从常州市以外的单位调进。2.申报确认是指常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单位在编在岗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或团队通过申报而获得确认。3.培养是指常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单位在编在岗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通过申报程序而获得相关称号由组织上进行培养。
附件二
教育创新项目团队申报条件
一、市级教育创新项目团队培养条件
评审要点 |
具体要求 |
|
团队 |
主持人 |
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承担过市级(含)以上课题或者项目主持人。 |
成员 |
成员人数至少5人,不超过10人。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专长。 |
|
项目 |
前瞻性 |
团队研究项目立足当前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瞄准前沿态势,引领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 |
现实性 |
围绕当前常州教育急需破解的难题(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课程建设、教育评价、数字化学习等),围绕一个研究方向、一个专题项目、一类典型问题,开展实证研究和行动研究。 |
|
科学性 |
实施的研究项目符合教育客观规律,体现时代发展特征。项目实施过程科学、路径清晰,操作性强。 |
|
普适性 |
项目预期成果能引领和推动学校、区域教育发展,形成可供推广的成果或案例。通过专项培训团队,为其他学校、区域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项目推广服务。 |
|
协同性 |
项目团队具有跨领域、跨学段、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等协同发展的意义。 |
|
完整性 |
项目方案中的背景分析、内涵界定、目标设定、建设内容、创新之处、时序进程齐全。项目团队的组织架构清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 |
备注:已经立项或获奖的市级(含)以上项目(如课程基地、前瞻性项目等)不再重复申报。
二、省级教育创新项目团队引进条件
(1)项目要求:项目获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立项或者奖项,能解决本市教育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却暂时无法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项评审确认。
(2)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主持人具有正高职称,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副高职称,主持人和核心成员在引进项目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附件三
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申报确认条件
及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5〕14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件。
一、国家级教育领军人才引进、申报确认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科学家,“千人计划”和“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二、省级教育领军人才引进、申报确认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
三、市级教育领军人才引进确认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正高级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省级或地级市特级校长。
3.引进单位考核材料。
四、市级教育领军人才申报评审条件(同时具备1至5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正高级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省级或地级市特级校长。
3.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师德高尚,乐于奉献。长期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实践和管理岗位(教研员每学期开设示范课不少于2节,听课不少于100节次),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
4.能够带领和推动我市学校改革和相关学科建设发展,有效解决重大教育改革问题。
5.有较强的科研和管理能力,能引领本学科或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对推进学科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同行高度认可。积极参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6.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五年取得以下(1)或(2)业绩:
(1)获得省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主持人或核心成员前两名)。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教研员不少于4篇)。
五、市级教育管理拔尖人才申报评审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常州市高级校长,或骨干校长,或年龄在35周岁左右、教育教学管理实绩特别突出的校级(含非校事业单位)管理干部。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
4.长期坚守在教育管理岗位,能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把握学校主动发展战略机遇,有效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朝着规划愿景与目标发展,成效明显。
5.近五年取得以下业绩:
(1)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作出正确决策,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促进学校主动发展,社会声誉明显提升。
(2)有市级以上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方面项目,并取得成效。
附件四
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教育成果奖励
一事一议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5〕142号)和《常州市教育人才改革创新资助奖励办法》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全市高层次教育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育科学研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促使涌现更多富有时代气息、具有实用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以此推动全市深化课程改革的进程,加快全市提升教育质量的步伐。提出本意见。
一、奖励对象
1.获得国家级、江苏省省级教育教学教科研优秀成果的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
2.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含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的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奖励范围
常州市教育成果是指在各级各类教育中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育教学成就,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在推进全市课程改革、改善教师教学行为、促进学生个性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产生明显效益、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具体包括如下方面:学校管理;德育建设;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课堂教学改革;教育评价改革;教育综合改革以及其它有关教育教学教科研的创造发明。或是培养、组织学生参加高级别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获得优异成绩、获得社会普遍好评和良好声誉的。
三、奖励标准
一事一议。
四、申报时间
当年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奖项,下一年申报奖励。
五、其他
因教育成果奖项名称较多、质量不一等因素,故采取一事一议的奖励办法。
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
专项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
教育管理拔尖人才 |
|||||
申请标准及金额 |
五年培养期,培养期内每人每年5000元培养经费资助 |
拟拨付年度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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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基本情况 |
姓名 |
史品南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6.10 |
学历 |
大学本科 |
学位 |
教育硕士 |
职称 |
中学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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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研究成果等情况 |
2000.01 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读书活动先进个人(江苏省教育委员会) 2001.06 江苏省学校德育先进工作者(江苏省教育厅) 2002.11 江苏省教育科技系统荣誉工会积极分子(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 2003.07 记二等功(常州市人民政府) 2004.06 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常州市教育党工委) 2006.12 江苏省教育系统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好校长(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 2007.05 常州市教育系统荣誉工会积极分子(常州市教育工会) 2009.05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04 常州市劳动模范(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2.09 2011年度常州市教育年度人物(常州市教育党工委、常州市教育局) 2013.04 常州市教育系统荣誉工会积极分子(常州市教育工会) 2013.04 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总工会) 近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十多篇,国家级核心刊物6篇,发表专著3本;主持市级以上课题5个、国家级课题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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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请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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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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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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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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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申请表须另附两名同行同类型及以上专家的推荐意见。 |
请老师们对照条件选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