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椐常财库〔2011〕26号《常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从2011年10月1日起,凡纳入公务卡刷卡目录的事项,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公务卡刷卡目录分强制性刷卡目录和鼓励性刷卡目录两部分。对于强制性刷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原则上持卡人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持卡人未使用公务卡刷卡的,学校财务部门可拒绝持卡人财务报销申请(结算中心会按规定审核);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强制性刷卡目录中教职工可能涉及的项目主要是住宿费、旅费(飞机票、车船票费用等)、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中发生的餐饮费、住宿费等)等。详见上传校园网的文件。
财政规定预算单位年现金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年下达用款额度的5%,超过部分需报市财政局国库部门审批。
请各位教职工积极配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公务卡,努力做到“应刷尽刷”。请没有公务卡的教职工到会计室办理,有公务卡但未开通的请及时开通。
后勤保障处
2016年5月19日
常财库〔2011〕26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