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在校后勤服务中心(12号楼1楼)设立了失物招领处,向师生提供失物招领和咨询查找服务。一年来,许多师生都发扬了拾金不昧的精神,其中有部分现金交至服务中心后长期无主认领。为了更好地发扬拾金不昧精神,后勤服务中心经过与学发处、后保处沟通,决定将此部分现金(合计1595.8元)交至学校阳光爱心基金,用来奖励学习优秀、品德高尚的学子,鼓励他们努力奋进,争做对社会有贡献的栋梁之才!
通过“失物招领处”这一有效平台,使全校师生及全体后勤服务人员的思想境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潜移默化地引导和鼓励大家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促进了校园更加文明和谐,大力弘扬了社会的正能量,把“诚信”二字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