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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进出、停放校园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9-07-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校教师机动车凭学校发放的出入证进校门,并应遵循学生先行原则,礼让学生。

  二、进校后每位教工必须按规定路线直接将车辆停泊在地下车库的规定位置。不得停放在校内道路上、楼间空地上、食堂前等地方。

  三、在校内必须做到低速行驶,禁止鸣喇叭。

  四、上级单位领导车辆进入校园后,由保安指挥一律停放在2号楼西侧的道路两边。

  五、来校参观、开会或借学校场地举行活动的车辆,应经学校办公室批准,通知保安后方准入内,按学校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六、周六、周日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进入校园,需服从学校保安的指挥,按学校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七、食堂、超市的送货车辆一律不准在教学区两侧的道路上行驶,须在学校指定的时间从学校东门进出,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具体时间安排为:

  上午 8:00—8:40 ;下午 1:00—1:40(这两个时间段由学校保安开、关东大门)。

  八、本规定从2009年5月11日起执行。

  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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