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2月22—23日,省常中召开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首届教代会正式代表53人,特邀代表3人,列席代表12人。学校党支部书记朱耀堂致开幕词。
丁浩生副校长在会上作学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学校近一年来坚持以“三个面向”为指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搞好学校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代表们认为丁浩生副校长的报告对本校工作的评价是符合实际的,报告中提出的今后工作的方向是正确的,大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常州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根据条例,教代会的职权有:
1、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教改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
2、在本单位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对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工资调整方案、住房分配办法、集体福利设施以及福利费的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3、对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检查;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可以进行评议、推荐、表扬、批评、质询,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罢免;
首届教代会通过了《关于在全校教职员工中实行奖励制度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