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六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苏南)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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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体育局
二、 协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
三、 承办单位: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四、 竞赛日期、地点:2015年7 月12日— 7月13日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五、 参赛单位;江苏省苏南全日制普通中学
六、 竞赛分组、项目;
1、竞赛分组;按参赛运动员年级共分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四个组别。
2、竞赛项目;
高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100米栏(女)、110米(男)、400米栏、4×400米接力、4×100米接力(接力项目每队选一项)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高中组投掷全部标准器材.110米栏仍用一米栏)
初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100米栏(栏高0.762m)(女)、110米栏(栏高0.914m)(男)、
4×100米接力、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铅球(男五公斤、女四公斤)、铁饼(一公斤)、标枪(600克)
七、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高中组男、女运动员共12人。其中男子运动员或女子运动员不得超过7人。初中组男、女运动员各6人。教练员1人,领队1人。
2、高中组运动员不得参加初中组比赛,初中组运动员不得参加高中组比赛。高中组运动员最高年龄限止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岀生。初中组运动员最高年龄限止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岀生。
3、各单项限报二人,每人限报二项。另可兼报接力。
八、运动员条件:
1、运动员必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文化课成绩合格,经医务单位捡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
2、凡在各级各类运动学校、体育中专或在国家队、省队(含代训、集训的在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3、凡双重学籍(即运动学校、普通中学均有学籍的学生)以及借读生(即外地、外校借读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4、凡是在体工队(含代训、集训)的在训学生因故离训回原校学习的学生,必须是2014年9月1日以前返校并具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学号的学生。
5、参赛运动员必须按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提供每位队员的第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有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章的学籍卡原件、复印件、填写完整盖有学校公章的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申请表。(无二代正式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不给注册,比赛。)
九、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本次比赛将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品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审诉报告并缴纳申诉费500元(不开票)方可受理。胜诉后退回。
十、比赛办法:
1、比赛釆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继续施用零抢跑规则)
2、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及格赛标准由组委会、竞赛组根据报名成绩确定。
3、如单项报名人数不足二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大会通知该运动员更改报名参加其他项目的比赛(改项不换人)。
4、比赛在塑胶田径场上举行,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塑胶跑道专用钉自备。
5、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岀示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和(注册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记分办法:
1本次比赛设省级传统校男子团体总分、省级传统校女子团体总分、普通高中组男子团体总分、普通高中组女子团体总分、初中组男子团体总分、初中组女子团体总分、由各单位各组运动员得分之总和排列团体名次。各组取前八名,发给奖杯。队数不足八队(包括八队)则递减一队录取,省级传统校组与普通高中组同组比赛录取名次分别记入团体总分。
2、各单项比赛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接力加倍记分,各单项实际参赛人数不足八人(包括八人)则递减一人录取,发给成绩证书,前三名发给奖牌;(实际参赛人数以大会确认人数为准)
3、破本运动会最高记录者加5分,达到或超过二级运动员标准加3分,达到或超过一级运动员标准加6分。同项目比赛数次达等级运动员标准只加一次最高分,达级同时破记录可累计加分。
4、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十二、裁判员:
1、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项裁判长由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选派。
2、本届比赛各队不带随队裁判。由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和承办单位安排裁判。
十三、报名与报到: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
2、报名办法:按本规程规定填写报名单(电脑打印)一式二份(在报名表项目栏中須注明近期最好成绩和每名运动员的身份证号码)。分别报送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和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在文字报名的同时请用电子稿报名,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邮箱:jssxstx@{域名已经过期}。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邮箱:18961189230@{域名已经过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报名后除大会原因外不得更改。
3、报到时间:运动员于7月11日上午11:00之前报到。裁判员于7月11日上午8:00之前报到,裁判长于 7月10日下午17点之前报到,各队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能参加比赛),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四、经费:
1、各参赛队报到时交参赛费人民币2200元,有初、高中两个队的单位交参赛费2800元(含裁判费400元) (非会员学校参赛一个队收参赛费2400元有初、高中两个队参赛的单位交参赛费3200元,含裁判费400元)。
2、各代表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食宿费人民币85元。领队、随队住校教练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人民币85元。外住教练员食宿自理。
十五、其他:
1、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田径协会苏南分会。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苏南片田径省级传统校名单
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
二0一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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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16 11:16:20 |
来源:体卫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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