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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吴栋

为贯彻落实《2011年常州市教育工作意见》精神,引导激励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为实现《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有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有效提升青年教师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开展2011年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10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2.2010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3.2010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
  4.2010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年度人物奖
  5.首届常州市十佳青年教师、首届常州市十佳青年教师师德标兵
  6.第二届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实事项目奖
  二、申报条件
  (一)2010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2)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关心集体,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青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3)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成绩优良,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发挥积极作用。(4)能团结青年,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2010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1)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2)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钻研团的业务,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所在单位团工作有明显实绩。(3)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学习成绩突出或教育教学水平较高。(4)密切联系群众,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经常深入团支部或团小组,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三)2010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
  (1)思想工作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2)发挥作用优。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身边的希望工程”活动、青少年维权活动等,并富有成效。团内活动形式多样,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团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团支部在班级(单位)有较大作用。(3)组织建设实。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团的基础工作扎实,组织生活正常活泼,团员发展和推优荐才工作有成果。(4)团结青年好。团干部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
  (四)2010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年度人物奖(差额评选)
  (1)具有强烈的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意识,热爱共青团工作,敢于负责,勇于创新,体现当代青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教育系统团队干部的主流价值观。(2)在促进共青团工作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系当年度共青团标志性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其思想、言论、行为、决策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前瞻性,对共青团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3)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在本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获得重大荣誉,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青少年或团队干部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4)共青团年度贡献人物候选人可以是学生,也可以是教师。
  (五)首届常州市十佳青年教师、首届常州市十佳青年教师师德标兵(差额评选)
  1. 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 师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3)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育人观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效率和优良的教学效果,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注重教育教学实践与教育理论研究的紧密结合,努力探索教书育人规律,有自己独到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积极工作,在教师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相关说明
  (1) 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下,“十佳青年教师师德标兵”的评选相对侧重师德表现,“十佳青年教师”相对侧重教育教学能力及实绩。
  (2) “十佳青年教师”、“十佳青年教师师德标兵”的评选对象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六)第二届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实事项目奖(差额评选)
  (1)体现当前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中的重点事项、热点问题和服务青年的要求。(2)与广大青少年成长发展密切相关、涉及青少年权益、能够使一定范围的青少年受益并取得明显成效。(3)共青团组织作用发挥充分,青少年知晓率高,项目影响面广,在政策、人员、经费等方面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深入挖掘典型,统筹安排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广泛影响。评选过程中要拓宽视野,广泛动员,吸引更多的青年参与到活动中来,努力扩大评选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2.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在对拟推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并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报名单。推报名单在各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直属单位团组织负责人的评选,由市教育团工委确定。
  3.2010年度教育系统共青团年度人物奖、首届常州市十佳青年教师、首届常州市十佳青年教师师德标兵、第二届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实事项目奖实行差额评选。
  4.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相关表格于3月21日前报送常州市教育局团工委(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1817室,邮编213022),联系人:王瑞琛,联系电话:85681375,手机:13813533478;电子邮箱:czjutw@{域名已经过期},工作QQ:765047209,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评选活动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活动各奖项推荐申报表
     三、评选活动推荐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共青团  评选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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