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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评选暨长三角“教育中的创意”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张小亚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我市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以来,广大学校和教师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学校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富有创意的做法和经验。为总结和推广这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升学校主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第三届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评选暨“黄浦杯”长三角“教育中的创意”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
  二、活动内容
  (一)动员组织。各地、各校要要高度重视本次优秀项目评选及征文活动,把本次活动作为推进学校主动发展,展示各地各校教育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发动,精心组织,确保该项活动圆满成功。
  (二)申报办法。局属各中小学须于2010年6月6日,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在经初步筛选、审核后于2010年6月8日前,将参评项目(包括本区域参评项目的目录,目录结构参见附件)交至常州市教育教研室理论组。联系电话:86699812,联系人:龚国胜。每篇参评项目需递交打印稿3份,电子稿1份。电子稿(包括目录)打包后发送至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信箱:jujj@czedu.gov.cn
  本次活动由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与常州市教育教研室联合举办,如有疑问可与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鲁兴树(电话85681350),常州市教育教研室龚国胜(电话86699812)联系。
  3.评审办法。评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评,在常州市内进行。第二阶段,将初评产生的优秀稿将送往上海参加“黄浦杯”长三角“教育中的创意”征文评选活动。第三阶段,根据本市初评和上海市评选结果确定优秀项目奖。本次评选不收评审费。
  4.成果推广。对评选出来的优秀项目设一、二、三等奖,择优在《上海教育科研》杂志上陆续发表,并在活动结束后正式公开结集出版。
  三、征文要求
  (一)体现创意设计的基本特征,即“有创意、可操作、已实践”。
  1.有创意。根据本地、本校的教改实际提出自己的研究设想,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反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具有独特个性的做法。
  2.可操作。重点介绍某种创意方案实施的基本程序、主要步骤和操作要点,可以适当举例说明,但不追求理论上的研究深度和论证发挥。
  3.已实践。创意设计应是一个经过实践验证的教育方案,既是一个可供参照实施的预案,同时也有实施后的效果反映和经验总结。
  (二)选择适当的研究视角和载体,可以从学校管理、课堂教学、校本课程、考试评价、班级建设、学生发展、教师教育、家庭教育、学校科研等不同角度切入,将某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加以归纳提炼,形成创意设计。
  (三)注意创意设计的一般形式要求,如包括项目产生的背景、创意思路、实施程序、操作要点、效果评析等主要环节。具体写作形式不求一律,应根据具体情况,体现出各自创意的特点。
  (四)征文篇幅一般以4000字左右为宜,并未在省市级以上报刊中公开发表。
  (五)参考材料:有关“创意设计”的文本实例及理论阐述,可浏览“上海普教科研网”或查阅《上海教育科研》杂志2009年第1期、2008年第5期及《中国教育学刊》2009年第3期的有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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