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关于推荐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
候选人的实施方案
清华大学根据以往我校向清华大学输送生源的数量和质量,确定我校作为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优质生源基地,并继续邀请我校推荐优秀学生作为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根据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关于做好2014届高三毕业班普通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校荐资格认定的工作意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推荐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我校推荐人选的审议工作。
主 任 张耀奇
副主任 朱荫仙 史品南 曹新跃
成 员 高三年级各班班主任、尤国兴、王 凯
二、推荐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性、发展性、民主性、导向性”原则。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根据学生意愿、符合清华大学标准和我校培养目标的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特长显著的优秀高三理科学生;
2.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排名(年级部审核公布)全年级前1%的学生优先;
3.高中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为“A”的学生。
四、实施程序
1.学校宣传发动:年级部进行深入广泛的讨论和宣传动员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个人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500字以上的自我推荐信,阐述本人综合素质情况及特长,同时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截止时间:即日起至第十周周三(11月6日)中午12:00,由本人交课程与教学处分管主任;
3.征求多方意见:11月7日~8日学校以召开高三年级学生座谈会、高三任课教师民意调查、征求学校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对相关人选进行考察和了解;
4.确定推荐名单:11月8日学校评审委员会认真审议,并确定3名推荐人选;
5.大学考察:11月16日清华大学招生老师按1:3推荐比例考察3名推荐人;
6.推荐学生公示:对最后获得推荐资格的一名学生,学校将在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为期一周(11月18日~23日)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若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议,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在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将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7.学校推荐:11月23日按程序向清华大学申报。
五、其他说明
1.“领军计划”是清华大学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和保送生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2.“领军计划”认定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并选择清华大学为第一学校志愿;同时不得再参加其他高校的保送生、自主招生认定,也不得选择境外高校就读;
3.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两个项目只能选报一项。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校长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监督电话:0519-88107119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