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关于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推荐要求,结合我校《关于做好2014届高三毕业班普通高校保送生和自主招生校荐资格认定的工作意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我校推荐人选的审议工作。
主 任 张耀奇
副主任 朱荫仙 史品南 曹新跃
成 员 高三年级各班班主任、尤国兴、王 凯
二、推荐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性、发展性、民主性、导向性”原则。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 根据学生意愿、符合北大标准和我校培养目标的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高三理科学生;
2. 高中阶段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的学生;
3. 高中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为“A”的学生。
四、实施程序
1.学校宣传发动:年级部进行深入广泛的讨论和宣传动员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个人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500字以上的自我推荐信,阐述本人综合素质情况及特长,同时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截止时间:即日起至周三(11月6日)下午17:00,由本人交课程与教学处分管主任;
3.征求多方意见:11月7日~8日学校以召开高三年级学生座谈会、高三任课教师民意调查、征求学校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对相关人选进行考察和了解;
4.确定初步名单:11月8日前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年级部确定3名候选人;
5.确定推荐名单:11月16日学校评审委员会认真审议,并确定推荐人选;
6.推荐学生公示:对获得推荐资格的一名学生,学校将在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为期一周(11月18日~24日)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若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议,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在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将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7.校长实名推荐:11月24日按程序向北京大学申报。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校长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监督电话:0519-88107119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