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根据以往我校向清华大学输送生源地数量和质量,确定我校作为2012~2013清华大学优质生源基地,并继续邀请我校推荐优秀学生作为2013年清华大学 “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根据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关于做好2013届高三毕业班普通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校荐资格认定的工作意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2013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推荐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我校推荐人选的审议工作。
主 任 张耀奇
副主任 朱荫仙 张焕平 曹新跃
成 员 高三年级各班班主任、吴 健、史金花
二、推荐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性、发展性、民主性、导向性”原则。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 根据学生意愿、符合清华大学标准和我校培养目标的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特长显著的优秀高三学生;
2.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排名(由年级部审核公布的)全年级前1%的学生。
3. 高中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为“A”的学生。
四、实施程序
1.学校宣传发动:年级部进行深入广泛的讨论和宣传动员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个人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500字以上的自我推荐信,阐述本人综合素质情况及特长,同时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截止时间:即日起至下周二(11月6日)中午12:00,交课程与教学处分管主任。
3.征求多方意见:11月7日~8日学校以召开高三年级学生座谈会、高三任课教师民意调查、征求学校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对相关人选进行考察和了解。
4. 确定推荐名单:11月9日学校评审委员会认真审议,并确定5名推荐人选。
5. 大学考察:11月17日清华大学招生老师按1:5推荐比例考察5名推荐人。
6.推荐学生公示:对最后获得推荐资格的一名学生,学校将在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为期一周(11月18日~23日)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若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议,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在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将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7.学校推荐:11月23日按程序向清华大学申报。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校长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监督电话:0519-88107119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