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政府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联有关通知,我市将在近期推荐2006—2010年度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江苏省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评选2008—2010年度常州市劳动模范和2010年度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单位和个人、常州市“工人先锋号”、常州市优秀“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将按照个人自荐、各工会小组推荐、提交校党委讨论决定、公示后上报的程序产生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候选名单。现将通知中有关评选项目的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见附件一)予以公布,请各工会小组对照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月18日中午前将推荐人选报学校工会。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工会
20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