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的草地,蝇虫飞舞,躁动不安。忽然,你发现了一点火星,那么微弱,仿佛随时会熄灭。你慨叹生命之短暂,摇摇头,继续前行。回程中,你骤然停住了脚步。眼前是一片火海,热烈燎人。仿佛在说:我才是这里的主人!我要烧尽一切黑暗!
此时的你可曾意识到,这就是之前遇到的那一点火星?
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每个人心中点起一把文明之火,便足以烧掉大部分不文明,足以照亮整个社会。
让我们把被火光照亮的目光投向5月27日下午第三节课的秋白厅,在这里进行着高二辩论赛的决赛。高二(1)班作为正方,支持“文明城市建设主要依靠法律规范”;高二(3)班作为反方,支持“文明城市建设主要依靠道德自觉”。经过激烈地辩论,经评委商讨,高二(3)班获胜,获得“最佳口才奖”,反方二辩赵爱琴同学荣获最佳辩手称号。
与前两次辩论相比,这次辩论的场地更大,观看者数量更多,大家的期待也更大。显然,辩手们并没有辜负大家的期待。正反双方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正方抓住人性之恶、法律之明,而反方抓住法律之迂、道德之效,双方旁征博引、高谈阔论,将辩论赛带入一个又一个高潮。台下也掌声如云、气氛热烈。
笔者认为,这次的辩论体现了以下三个要点。
一为说话之精妙。思想是要深刻的,观点是要明确的,语言是要精彩的。在这方面,同为文科班的双方做得都不错。当然这次辩论中最为出彩的,莫过于关于“靠道德建设如何感化药家鑫”的问题了。这个问题一经正方提出,便在观众席中引起轩然大波。大家感叹这个问题的新颖,都为反方辩手捏了把汗。思维敏捷的反方二辩马上站起回答。她语言犀利,幽默风趣,指出了药家鑫案的特殊性,尤其是那句“按你的意思干脆在每个路口都建个小黑屋,谁交通违规就把谁关进去就好了”令大家拍手称妙。
二为安排之重要。这次辩论中双方的安排都不是很好。最为突出的是时间安排的失误。正方思考有余,雄辩不足,时间浪费较多,导致最后自断后路。反方亦然。作为优秀的辩手,应当适应对手的速度,并相应安排时间。然而这次反方显然不如以往两次的辩论那般镇定自若,在最后留下一大段时间,略显尴尬。
三为道德之高尚。当评委老师评论许久后终于说出胜利班级之时,另一方并未唉声叹气,而是报之以微笑。比赛总有胜者与败者,但各班同学表现出了儒雅之风,展现了良好的道德品质。在这里,笔者要对各班辩手大声说一句:你们都是好样的!
文明城市建设主要是依靠法律规范还是道德自觉?这实在是一个难以判断的问题。但评委老师说的没错,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分离。如果说道德是那一点火星,那么法律就是那片草地周围的隔火带,为其框定范围。
纵观近两年我校辩论的命题,无论是法与德,还是刚与柔,还是其他类似命题,无不围绕“人性”二字。由此次“道德自觉”的胜出,也可以大致了解大部分人心中对于人性的判断,亦可窥见我校对于道德培养、人格养成的重视。也许有人会说,这样太过天真,但要知道,有时奇迹就是由这样一批天真、执着的人造就的。通过辩论,同学们不应仅仅记住这一时的热闹与激情,而应时常拷问自己,用辩证的思维拷问自己,此时的你应当重视什么,为什么,又该如何去做。在高中经历的这几场辩论,便足以受用一生。
文明之火燃起,一点一点,一片一片。请相信,未来是我们的。请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