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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8-10-3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潘修义

  为了确保住校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坏特作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健康的有毒物品

  2、影响健康(如:散发气味、发出超噪声的物品,易致伤、致残物品)。

  3、影响正常生活的危险物品(如:电热器具、不合格电器、玻璃、锋利器具、腐蚀性化学品、腐烂变质等等物品)。

  4、宿舍内禁止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物品的存放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行为的发生

  (1)不适合中学生用的书、画、音像制品。

  (2)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用品。

  (3)洗澡时间男性不进入女生宿舍。

  二、保持宿舍通道、公共面积畅通

  1、不存放大件物品、非常规行李物品、较大的保健健身器具等。

  2、不寄放非寄宿生的书籍、物品。

  3、保持地面及其他部位干燥、整洁(地面不扔瓜皮果壳及其他杂物)。

  三、禁止在宿舍区开展以下体育活动

  1、各种球类(含乒乓球)。

  2、跑、跳、扭、打等。

  3、禁止用生活设施进行体育锻炼。

  四、确保寄宿生财产安全

  1、宿舍内禁止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含电脑、数码相机、金银器等等)、高档衣物。

  2、储存柜可以上锁;旧家具无法上锁可以带行李箱并加锁。

  3、学生不窜宿;不经同意不准进入他人房间,不经同意不准翻动他人床铺及物品。

  4、学生不到场家长不准进入宿舍(特殊情况在管理员陪同下可以进入)。

  5、退宿时要有本室同学在场(或者同意)方可以带走行李物品。

  6、学生需要物品按照规定摆放在规定位置,不准占有空床位(或者他人床位)。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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